勞動關系協調師
時間:2020/4/21 14:28:29|點擊數51:
隨著《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陸續實施,勞動關系調整及勞動保障爭議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勞動關系的協調成為當務之急。 2007年11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勞動關系協調師列為第十批新職業,并強調,勞動關系協調師要有勞動關系和勞動保障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熟練的溝通交流技能,其職業前景也受到業界的廣泛熱捧。
而勞動關系協調員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就充當著"潤滑劑""的角色,企業和員工之間發生糾紛,主要是缺乏溝通渠道,導致兩者之間無法建立好的勞動關系,最后對簿公堂。"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說,其中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不少,也影響了企業的和諧發展。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把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這就需要專業的人員從事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關系協調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發布了"勞動關系協調員"這一新職業。明確這一職業指的是從事勞動標準的宣傳和實施管理以及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協商協調、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工作的人員。主要分布在區域性調解機構、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以及用人單位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法務等部門。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配備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上海等地已經將"企業配備專業勞動關系協調員"作為一項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勞動爭議的事前調解。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
他們是企業和員工之間關系的"潤滑劑",可以促進企業和員工之間勞動關系的和諧,使企業健康發展。
投稿人:人資部王瀟瑨
2020年4月17日